
朗读
根据浙土字〔B2005〕第10405号批文,移动通信基站及移动项目服务配套用房项目,座落于浦江县仙华街道项宅行政村平七路以西,共0.1906公顷土地,2005年12月6日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转为建设用地,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四至范围:东至平七路,南至项宅村,西至项宅村,北至项宅村。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二OO六年一月五日
特此公告。
二OO六年一月五日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