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浦江县 > 正文

关于组团参加2006年浙江农业博览会的通知

2021-06-06 浦江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2006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将于11月23日—27日在浙江农业展览馆举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将组团参加这届农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一年一度的省农业博览会既是展示我县农业发展水平的平台,也可从中找出我县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通过积极组团参加农博会,不断提升我县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我县现代化农业的进程。为此,有关单位要把参加这次农博会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领导,统一认识,落实专人负责,保障经费,切实做好农博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一)推荐农产品参展单位。
    省组委会安排我县展位7个,我县初拟定7—10家左右单位参展,参展单位农产品必须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以上标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近几年县及县以上政府或部门评选出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加工品;2、推荐参加本次农博会评奖的农产品及加工品;3、在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传统名特产品和各地有发展潜力的新产品等,推荐名单于9月15日前报县筹备办公室。
    (二)推荐优质农产品参加评奖。
    申报必须具备的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是参加本届农博会展示、展销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经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协会或专业大户等。 
    2、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优势、经济效益好、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作用显著的产品,或具有市场推广潜力的新产品。
    3、产品质量好,达到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安全要求;农产品加工品主要质量指标达到省内同等产品先进水平或市内同等产品领先水平,三年内无重大事故或抽检不合格现象。
    4、产品具有注册商标和明确标识的包装,市场评价好,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参加优质农产品评奖的单位于9月15日前报筹备办公室。
    (三)组织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参加网上农博会。
    具体事项请于县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三、联系方式
    县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
    联系电话:4106602   13362957680


                             二OO六年九月十一日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浦江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ujiangxian/20210606/28914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