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和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现将浦江县鸿业制衣厂等23个重点事故隐患(名单附后)予以公布,希各单位高度重视重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切实做到以下三点: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方案,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事故隐患的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要求各乡镇(街道)在6月30日前将第一批重点事故隐患单位整改方案报县安委办。同时要结合本地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下文挂牌一批本区域内的事故隐患单位,并及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努力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从严督办,限期完成。县安委办要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和整改单位的督办力度,及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限期进行整改验收,确保整改工作在2006年12月底前完成。
附件:200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故隐患名单
二OO六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200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故隐患名单
一、浦阳街道(3家):
1、浦江县鸿业制衣厂
2、浦江星宏制衣厂
3、浦江县美华制衣厂
事故隐患:属“三合一”生产企业,且厂房内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疏散通道不畅。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重大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浦阳街道办事处
责任领导:楼真安
责 任 人:石长水
督办单位:县消防大队、安监局
二、浦南街道(2家):
1、浦江县湖山蓄电灯厂
2、浦江县雄威灯具厂
事故隐患:属“三合一”生产企业,且疏散通道严重不畅,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厂内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浦南街道办事处
责任领导:吴 洪
责 任 人:张欣欣
督办单位:县消防大队、安监局
三、仙华街道(2家):
1、廿亩山村弹力絮加工企业
事故隐患:加工的产品均是易燃物,且现场管理混乱,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电线私拉乱接。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严重的火灾事故。
2、浦江恒发塑料粒子厂
事故隐患:生产车间和仓库均由易燃物搭建,且现场管理混乱,电线安装不规范。
整改责任单位:仙华街道办事处
责任领导:方自守
责 任 人:彭思灿
督办单位:县安监局
四、黄宅镇(2家):
1、浦江诚兴电子有限公司
事故隐患:属“三合一”生产企业,且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隐患影响程度:易引发重大火灾事故。
2、浦江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黄宅配送站
事故隐患:没有按规定安装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隐患影响程度:易引发火灾和爆炸等重大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黄宅镇政府
责任领导:楼新有
责 任 人:黄坚理
督办单位:县安监局、消防大队、气象局
五、白马镇(2家):
1、浦江县白马镇嵩溪大宕水口石宕
事故隐患:宕面过高过陡,且没有分台阶开采,宕面有浮石。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塌方和人员伤亡事故。
2、浦江县白马夏张红砖厂
事故隐患:制砖车间搭建的工棚属危房,且电线私拉乱接,职工住宿条件较差。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工棚坍塌和火灾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白马镇政府
责任领导:张智鸣
责 任 人:陈兴光
督办单位:县安监局
六、郑家坞镇(2家):
1、亚华水钻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事故隐患:与郑家坞液化气站的安全距离严重不足。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爆炸事故。
2、浦江华昌有限公司
事故隐患:生产车间与车间之间搭雨棚,致使生产车间连成一片,过火面积过大,且生产的原材料属易燃物品。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郑家坞镇政府
责任领导:甄财富
责 任 人:张旭仁
督办单位:县安监局、建设局、消防大队
七、郑宅镇(2家):
1、浦江县郑宅蒙山建材厂
事故隐患:制砖机房防护设备严重欠缺,电线私拉乱接,现场管理混乱。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职工伤亡事故。
2、浦江县中堂五金有限公司
事故隐患:属“三合一”生产企业。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火灾和职工伤亡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郑宅镇政府
责任领导:周 坚
责 任 人:周桂余
督办单位:县消防大队、安监局
八、岩头镇(1家):
浦江县豪绅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事故隐患:属“三合一”生产企业,且安全通道不畅,消防器材欠缺。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岩头镇政府
责任领导:陈光明
责 任 人:傅业明
督办单位:县消防大队、安监局
九、杭坪镇(1家):
石宅村炼油加工厂
事故隐患:属无工商执照加工厂,且用土制炉炼油。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火灾事故和环境污染。
整改责任单位:杭坪镇政府
责任领导:赵仕党
责 任 人:傅积善
督办单位:县安监局、工商局
十、檀溪镇(1家):
浦江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檀溪配送站
事故隐患:与周边安全距离不足,且没有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爆炸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檀溪镇政府
责任领导:于新宣
责 任 人:曹振富
督办单位:县安监局
十一、前吴乡(1家):
浦江县恒信包装厂
事故隐患:属“三合一”生产企业,生产用原材料为易燃品,且现场管理混乱。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前吴乡政府
责任领导:虞学东
责 任 人:方双林
督办单位:县消防大队、安监局
十二、花桥乡(1家):
浦江县花桥木材加工厂
事故隐患:厂房属危房。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倒塌和人员伤亡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花桥乡政府
责任领导:周卫东
责 任 人:楼开寿
督办单位:县建设局、安监局
十三、虞宅乡(1家):
浦江县虞宅东升水晶工艺厂
事故隐患:生产厂房内夹珠机摆放过于密集,不易人员疏散,且液化气瓶和氧气瓶乱放,没有安全间距。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
事故责任单位:虞宅乡政府
责任领导:徐利民
责 任 人:曹新建
督办单位:县安监局
十四、大畈乡(1家):
大畈村大会堂夹珠户
事故隐患:大会堂属危房,“三合一”加工户,没有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且均为无照经营。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大畈乡政府
责任领导:金晨霞
责 任 人:方守红
督办单位:县消防大队、工商局、安监局
十五、中余乡(1家):
浦江县建伟锁厂
事故隐患:属“三合一”生产企业,且消防通道不畅,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中余乡政府
责任领导:吴林文
责 任 人:缪永兴
督办单位:县消防大队、安监局<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和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现将浦江县鸿业制衣厂等23个重点事故隐患(名单附后)予以公布,希各单位高度重视重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切实做到以下三点: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方案,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事故隐患的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要求各乡镇(街道)在6月30日前将第一批重点事故隐患单位整改方案报县安委办。同时要结合本地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下文挂牌一批本区域内的事故隐患单位,并及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努力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从严督办,限期完成。县安委办要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和整改单位的督办力度,及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限期进行整改验收,确保整改工作在2006年12月底前完成。
附件:200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故隐患名单
二OO六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200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故隐患名单
一、浦阳街道(3家):
1、浦江县鸿业制衣厂
2、浦江星宏制衣厂
3、浦江县美华制衣厂
事故隐患:属“三合一”生产企业,且厂房内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疏散通道不畅。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重大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浦阳街道办事处
责任领导:楼真安
责 任 人:石长水
督办单位:县消防大队、安监局
二、浦南街道(2家):
1、浦江县湖山蓄电灯厂
2、浦江县雄威灯具厂
事故隐患:属“三合一”生产企业,且疏散通道严重不畅,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厂内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浦南街道办事处
责任领导:吴 洪
责 任 人:张欣欣
督办单位:县消防大队、安监局
三、仙华街道(2家):
1、廿亩山村弹力絮加工企业
事故隐患:加工的产品均是易燃物,且现场管理混乱,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电线私拉乱接。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严重的火灾事故。
2、浦江恒发塑料粒子厂
事故隐患:生产车间和仓库均由易燃物搭建,且现场管理混乱,电线安装不规范。
整改责任单位:仙华街道办事处
责任领导:方自守
责 任 人:彭思灿
督办单位:县安监局
四、黄宅镇(2家):
1、浦江诚兴电子有限公司
事故隐患:属“三合一”生产企业,且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隐患影响程度:易引发重大火灾事故。
2、浦江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黄宅配送站
事故隐患:没有按规定安装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隐患影响程度:易引发火灾和爆炸等重大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黄宅镇政府
责任领导:楼新有
责 任 人:黄坚理
督办单位:县安监局、消防大队、气象局
五、白马镇(2家):
1、浦江县白马镇嵩溪大宕水口石宕
事故隐患:宕面过高过陡,且没有分台阶开采,宕面有浮石。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塌方和人员伤亡事故。
2、浦江县白马夏张红砖厂
事故隐患:制砖车间搭建的工棚属危房,且电线私拉乱接,职工住宿条件较差。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工棚坍塌和火灾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白马镇政府
责任领导:张智鸣
责 任 人:陈兴光
督办单位:县安监局
六、郑家坞镇(2家):
1、亚华水钻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事故隐患:与郑家坞液化气站的安全距离严重不足。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爆炸事故。
2、浦江华昌有限公司
事故隐患:生产车间与车间之间搭雨棚,致使生产车间连成一片,过火面积过大,且生产的原材料属易燃物品。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郑家坞镇政府
责任领导:甄财富
责 任 人:张旭仁
督办单位:县安监局、建设局、消防大队
七、郑宅镇(2家):
1、浦江县郑宅蒙山建材厂
事故隐患:制砖机房防护设备严重欠缺,电线私拉乱接,现场管理混乱。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职工伤亡事故。
2、浦江县中堂五金有限公司
事故隐患:属“三合一”生产企业。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火灾和职工伤亡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郑宅镇政府
责任领导:周 坚
责 任 人:周桂余
督办单位:县消防大队、安监局
八、岩头镇(1家):
浦江县豪绅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事故隐患:属“三合一”生产企业,且安全通道不畅,消防器材欠缺。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岩头镇政府
责任领导:陈光明
责 任 人:傅业明
督办单位:县消防大队、安监局
九、杭坪镇(1家):
石宅村炼油加工厂
事故隐患:属无工商执照加工厂,且用土制炉炼油。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火灾事故和环境污染。
整改责任单位:杭坪镇政府
责任领导:赵仕党
责 任 人:傅积善
督办单位:县安监局、工商局
十、檀溪镇(1家):
浦江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檀溪配送站
事故隐患:与周边安全距离不足,且没有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爆炸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檀溪镇政府
责任领导:于新宣
责 任 人:曹振富
督办单位:县安监局
十一、前吴乡(1家):
浦江县恒信包装厂
事故隐患:属“三合一”生产企业,生产用原材料为易燃品,且现场管理混乱。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前吴乡政府
责任领导:虞学东
责 任 人:方双林
督办单位:县消防大队、安监局
十二、花桥乡(1家):
浦江县花桥木材加工厂
事故隐患:厂房属危房。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倒塌和人员伤亡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花桥乡政府
责任领导:周卫东
责 任 人:楼开寿
督办单位:县建设局、安监局
十三、虞宅乡(1家):
浦江县虞宅东升水晶工艺厂
事故隐患:生产厂房内夹珠机摆放过于密集,不易人员疏散,且液化气瓶和氧气瓶乱放,没有安全间距。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
事故责任单位:虞宅乡政府
责任领导:徐利民
责 任 人:曹新建
督办单位:县安监局
十四、大畈乡(1家):
大畈村大会堂夹珠户
事故隐患:大会堂属危房,“三合一”加工户,没有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且均为无照经营。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大畈乡政府
责任领导:金晨霞
责 任 人:方守红
督办单位:县消防大队、工商局、安监局
十五、中余乡(1家):
浦江县建伟锁厂
事故隐患:属“三合一”生产企业,且消防通道不畅,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隐患影响程度:易发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中余乡政府
责任领导:吴林文
责 任 人:缪永兴
督办单位:县消防大队、安监局<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