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浦江县 > 正文

浦政办发〔2007〕18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行政服务大平台的若干意见

2021-06-06 浦江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审批办事服务大平台,打造“阳光、便民、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根据县委20072号《关于在全县开展“提高机关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年”活动的意见》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省、市领导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即将实施的《浙江省行政服务管理办法》,紧紧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一主线,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改善中心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构建行政服务大平台,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服务中心,努力营造良好的审批办事环境,为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措施

1)理清服务项目、实行阳光审批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包括项目、设立依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审批办事服务承诺期限等内容)重新进行一次清理,清理结果于5月底前报县效能办、县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联审后,结果向全社会公布。

2)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坚持精简、统一、效能、便民、透明的原则,实行一门受理,集中办理,统一收费,限时办结,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要继续深入开展五星级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总体水平。

3)加强中心建设、完善中心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即将实施的《浙江省行政服务管理办法》,县政府授权县行政服务中心对县属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审批及其他公共服务活动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能。

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应当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办事窗口,派驻工作人员,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及其他公共服务事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浦江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ujiangxian/20210606/28880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