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浦江县 > 正文

浦政办发〔2008〕69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1-06-06 浦江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耕地资源,有效惩治和遏制涉及土地违法行为,理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以及省、市有关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违法用地行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以各乡镇(街道)为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开展整治“攻坚战”,县级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达到“综合整治,集中拆违,狠刹违法用地歪风,贯彻依法、合理用地方针”的目标。专项行动之后,确保无反弹、不回潮,杜绝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发生。

三、整治范围

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发生且未作处理的违法用地(包括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的)。

四、工作阶段和主要目标任务

本次整治工作共分二个阶段进行:

㈠突击整治和调查摸底阶段(2008615815

主要目标任务有:

1、建立组织机构。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建立县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局,从有关部门抽调单位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

2、制定实施方案。县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开展调查摸底。各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的违法用地情况进行地毯式清查,全面摸排,真实掌握违法用地的具体情况。对清查出来的情况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在85前将详细清单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

4、广泛宣传动员。以开展第十八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土地国情国策国法意识。召开专门会议就开展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动员,各乡镇(街道)也要召开机关干部会、村(居)干部会,层层发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5、实施重点拆违。7月份,在全县选择群众反映大,顶风作案和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督办“以租代征”的案件为第一批县土地违法重点挂牌督办案件(名单见附件2),开展集中拆违。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国土、法院、供电、建设、公安、水务、工商等全力配合,开展突击整治重点拆违行动,重拳出击,形成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房的阶段性高潮。具体拆违方案由县国土局和相关乡镇(街道)共同制定。

(二)全面整治和总结完善阶段(2008816930

主要目标任务有:

1、典型宣传教育。县政府下发开展违法用地全面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由各乡镇(街道)张贴到村,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途径大力宣传违法用地的严重性、危害性以及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特别是对拆违政策、拆违进度、拆违先进事迹、拆违反面典型等专项行动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或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

2、引导自查自纠。为减少当事人的损失,提高工作成效,各乡镇(街道)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努力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带头自行拆除,尽量减少强制拆除。要向当事人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限期腾空、拆除、恢复原状。

3、开展全面整治。整合执法资源,建立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在全县掀起全面整治的高潮。县国土局等部门制定下发有关整治行动的具体政策处理意见。各乡镇(街道)针对每宗违法用地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选择对辖区内的重点村、重点户上报列为第二批县土地违法重点挂牌督办案件,进行大规模重点拆违。要加强执法力量,成立联合拆违队伍,城区三个街道和黄宅、郑宅、岩头、白马四个镇要组建一支70人以上的拆违队伍,其他乡镇要组建40人以上的拆违队伍。按照“摸清实际情况、发出拆除通告、限期自行拆除,组织强制拆除”的工作步骤,以重点村、重点户为突破口,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到9月底,对所清查出来的违法用地其处理到位率要达到90%以上。

4、加强督查考核。县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实、进展缓慢的乡镇(街道)要进行通报,对乡镇(街道)的重大和典型的土地违法案件要进行督办。9月底,根据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县国土局将各乡镇(街道)第三季度的国土资源管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5、及时总结完善。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围绕前段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自查总结,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第四季度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认真做好违法行为处理的善后工作,对于占用耕地的违法用地要及时组织复耕,对强制拆除建筑物后的砖、石要及时清理,确保安全,实行综合利用。

五、单位职责分工

(一)县国土局要具体承担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指导、协调全县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加强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视察。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要主动指导、督促、参与乡镇(街道)的大规模集中拆违行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浦江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ujiangxian/20210606/28851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