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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办发〔2009〕105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浦江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浦江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2.1领导机构
2.2综合协调机构
浦江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为了保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1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浦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县以外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县与外县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县的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以应急管理“四进”工作为先导,认真抓好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和组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发挥基层力量,提高基层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加强预防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研究,提高科学应对水平。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浦江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一般雨雪冰冻灾害的指挥和部署,配合上级指挥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2.1领导机构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必要时由县长担任)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气象局局长和县人武部分管领导(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适当增加相应副指挥)。
成员:县应急办、县气象局、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话台、县旅游局、县发改局(物价局)、县供电局、县水务局、移动浦江分公司、电信浦江分公司、联通浦江分公司、铁路浦江火车站、县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1)县应急办:负责汇总各乡镇(街道)灾情信息和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牵头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相关事宜,督促、检查县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部队、驻浦武警参与抗灾救灾工作的有关事宜,做好有关抗灾救灾办文办会等工作。
(2)县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负责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为县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3)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申请支援救灾部队参加当地抢险救灾;会同宣传、新闻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4)县委宣传部: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县指挥部的新闻发布,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报道,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网上舆论引导。
(5)县经贸局:负责协调企业防御和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统筹安排防灾用电;负责灾区重要商品现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和供应。
(6)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7)县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县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雨雪冰冻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8)县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县雨雪冰冻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组织核实灾情,并按有关规定发布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指导灾区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9)县财政局: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10)县国土局:负责组织因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应急调查和灾害评估。
(11)县建设局:负责城市供气、园林、公用及环卫基础设施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建筑工地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监督管理。
(12)县交通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运输秩序,协调和组织运力,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运;配合做好公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公路抢险抢修保畅通,配合做好抢险救灾车辆的通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协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做好高速公路通行、养护管理;督促业主单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13)县农业局:负责农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全县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负责组织蔬菜等商品的生产和供应;做好抗灾柴油的安排;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
(14)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雨雪冰冻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指导和监督医疗单位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各种应对工作。
(15)县广播电视台: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雨雪冰冻灾害情况,指导、协调、监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报道。
(16)县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疏散工作,开展防灾知识宣传。
(17)县发改局(物价局):负责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等监测,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稳定市场物价,维护社会稳定。
(18)县林业局:负责林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全县抗灾林木花卉种子、种球储备和应急调用安排;负责林业灾情调查核实。
(19)县供电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力受损线路的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生活的电力供应,尽快恢复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20)县水务局:负责自来水供水公用基础设施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监督管理。
(21)移动浦江分公司、电信浦江分公司、联通浦江分公司等通信企业: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通信保障和相关信息传递工作;及时指挥、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调配应急机动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
(22)县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指导保险企业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参保标的损失赔付工作。
(23)铁路浦江火车站:负责维护铁路运输秩序,妥善安置并组织运力疏散县内因灾滞留旅客;负责协调并落实优先安排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
2.2综合协调机构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
县指挥部办公室由县应急办、县气象局、县交通局、县供电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县气象局局长担任;县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期间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县应急办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的综合协调工作,实施气象、交通、供电、农业、林业、民政等主要成员单位的联合办公。
(1)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工作。
(2)负责传达县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雨雪冰冻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
(3)建立县指挥部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间的联络机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督促检查、协调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4)收集整理成员单位上报的应急工作和灾情动态,并及时通报。
(5)组织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评估工作。
(6)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乡镇(街道)应设立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协调本乡镇(街道)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3、灾害分级
按照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和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四级。
3.1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全县范围积雪深度在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以上。
(3)造成全县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经抢修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致使全县内外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在县内,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4)造成全县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全县电网减供负荷达30%以上,对全县电网、华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造成全县大范围的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县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6)其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需要县政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
(7)省雨雪冰冻应急指挥部宣布我省出现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的。
3.2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全县范围积雪深度在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
(3)造成全县高速公路网、重要国省道干线中断,经抢修24小时无法恢复通车,致使全县或与县外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情况范围较大,大量旅客滞留在县内,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造成全县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全县电网减供负荷达20%以上、30%以下,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5)造成全县部分地区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县较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6)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县政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
(7)省雨雪冰冻应急指挥部宣布我省出现重大雨雪冰冻灾害的。
3.3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持续2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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