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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办发〔2010〕51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
规范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加强和完善农民信箱建设,是拓宽浙江农民信箱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率,进一步发挥其在指导农业生产、对接农产品产销、传递农村政策、沟通社情民意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作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全面规范注册用户登记信息,分类建立注册用户集群,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规范建设(简称“规范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规范建设,是指通过对所有注册用户信息的核实、修改、补充与完善,分类建立注册用户集群,在全面规范发展6万农民信箱注册用户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民信箱系统“主体数据库”,使全县用户登记信息规范率达到90%以上,实现注册用户属性规范化,确保农民信箱系统针对性强、信息真实、运行高效、管理规范、服务升级,使其更好地为我县有关部门针对性向各类注册用户群发信息提供平台,更有效地服务于浦江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
二、建设内容
1、整理全体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全面核实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姓名、职务、职称、手机号码、从事行业、身份证号等必要的属性资料,规范整理属性数据库内所有注册用户的登记信息,新发展一批农民信箱用户。
2、规范农民信箱地区用户列表目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结构清晰、标准统一的县级机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列表,再在县级机关单位下建下属单位、各乡镇(街道)下建村(社区)的方法,解决用户归属问题。尽可能取消已列入主体通讯录的农民信箱地区用户列表目录,转移主体用户至所在行政区域。
3、建立农技人员通讯录。在整理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的同时,严格核实用户类别,把村级农技人员一律调整为“其他涉农服务人员”,并全面核实各乡镇(街道)以上“农业技术人员”、“林业技术人员”、“水产技术人员”的所在单位、从事专业、职称等信息,根据用户类别自动形成农技人员通讯录,确保各地农技人员分类准确、规范完整。
4、建立农业主体通讯录。调查、收集符合规定条件的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集团采购单位、农机作业(运输)大户和农家乐等六类农业主体基本情况,经农民信箱管理员筛选、录入,形成全省共享的农业主体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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