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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发〔2011〕25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两化一体
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两化一体监管工作的通知》(金政发〔2011〕35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深化安全生产“两化一体”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方位、全覆盖”的要求,各行业、领域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隐患及各类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基本任务
(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1、明确任务。按照“总体规划、突出重点、梯度推进、滚动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做好提质、增量、扩面工作,促进监管工作精细化,推动各项基础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年内在规模以上企业推行100家,在危险性较大行业实现全覆盖。力争再通过三至五年努力,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和危险性较大企业全部达到规范化要求,其他行业领域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
2、分步推进。在市安委会已公布安全生产规范化考评细则的30个行业领域中,主要推进绗缝、造纸、制锁等行业和工业企业管理(台帐)、中小企业用电、乡镇、村居等领域的规范化建设。要结合实际抓好工业企业规范化建设的试点工作,并在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全面推广乡镇(街道)、开发区的规范化建设,力争五年内全部达标;在尚未开展试点的领域和水晶行业,继续开展规范化试点工作,由县安委办确定试点单位,制定考评细则,并做好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要按行业和规模进一步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针对不同企业实施分级监管办法,特别要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国家、省或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开展行业间和企业间对口交流检查,共同提高县内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加强引导。要通过科技补助、技改资金支持、申报知名商标、银行信贷、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扶持,鼓励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活动。工业企业规范化试点单位经县、市考评验收通过的,县政府给予工业科技发展扶持政策奖励。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的指导,确保其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及要求。各类企业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创建活动,并通过创建活动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2015年后仍未达到安全生产规范化要求的规上企业,要在贷款、用地审批、项目核准、证照年检、评优评先等方面采取约束措施,对企业享受政府扶持政策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二)不断强化“网格化”监管体系。
1、推行“三分六定”模式。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对辖区内安全监管网格进行统一设置、统一要求,明确和细化网格划分设置、人员定岗定责、考核督查激励等,参照“三分六定”模式,建立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
“三分”。一是分级建格。将乡镇(街道)辖区划分为三级网格:乡镇(街道)为一级网格,片区为二级网格,区块为三级网格。一级网格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二级网格以乡镇(街道)辖区划分成若干安全监管片区,由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协调本片区落实安全监管工作;三级网格以行政村(居委会)干部担任区块网格监管员,负责日常监督管理。二是分片包块。明确网格责任区、责任人及其职责。三是分类监管。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和企业单位的特点,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类标准,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明确检查防范重点,加强监管指导,逐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建立辖区企业安全动态管理数据库,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实现企业分类监管全覆盖。
“六定”。一是领导定点。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联系一到两家重点企业。二是全员定责。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过程的全部岗位、环节,层层签订责任书。三是监管定位。乡镇(街道)全体干部作为网格员,对区块内每个企业和场所实施有效监管。四是排查定时。对各企业单位及其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事故隐患,定时检查,限时整改。五是培训定期。对网格负责人和网格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六是奖惩定规。制定实施督查、考核、奖励、问责等管理办法,奖优罚劣。
2、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在实施网格化监管过程中,要不断完善督查通报、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链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工作体系。将网格化监管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未实施网格化监管,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乡镇(街道)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主要负责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实施问责和责任倒查;对工作认真负责并取得明显成效,或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乡镇(街道),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督查不到位,存在严重隐患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监察部门要不定期对乡镇(街道)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督查,因主观原因工作不到位引发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不断拓展监管领域。要逐步将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特种设备安全等纳入网格化体系,提升网格整体执行能力,消除监管盲区,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和质量。各安监所要积极配合辖区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纠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创造条件,对搬迁企业和一般企业证照年审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存在“三合一”等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建议实施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取缔关闭。
(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建立严密、有序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工作标准。落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露天矿山企业负责人的轮流值班和定时检查制度。要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和事故信息,保障员工及周边群众的知情权。高危行业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与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与行为制约。
县安监、劳动保障、工商、质量技监部门要积极开展执法检查,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因未落实主体责任、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连续发生2次以上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媒体曝光,并取消其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帮助企业提高意识,指导企业提高能力,督促企业落实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两化一体”监管工作,是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朱受明任组长,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实施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傅国庆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在人员、资金、装备配置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根据乡镇(街道)、部门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推进“两化一体”监管工作。
(二)示范带动,全面推进。
要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选择一批基础较好、有代表性行业领域开展“两化一体”监管工作试点,采取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建成一批示范区域(行业领域)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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