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
2005年以来,我县组织开展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内容覆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各个方面,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应急预案不适应突发事件应对实际的问题逐步显现;有的预案因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部门职责需作相应调整;个别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工作机制不健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浦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及《金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尽快实施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明电〔2012〕9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以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为重点,针对实践中暴露的问题,全面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为预防、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奠定坚实基础。
二、修订范围
浦江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
三、修订程序
总体应急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负责修订。县级专项预案由职能部门负责修订,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公布。
县级部门预案由部门负责修订,报县政府备案。基层应急预案由基层组织和单位负责修订完善后,报其主管部门备案。各类应急预案修订实施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预案修订工作。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多、要求标准高的工作,县有关部门要尽早安排部署,尽快组建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预案修订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扎实有序推进,确保修订工作在2012年6月前完成。
2、明确要求,确保预案修订工作质量。各部门要按照新的“三定”方案要求,认真理清职能,确定修订内容,依照“事件分类、资源整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各司其职,不缺位,不越位。县政府应急总体预案和县部门重点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要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没通过的重新修订。预案修订要注意相互衔接配合。县级专项应急预案要与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上下联动;纳入县政府应急联动机制部门的预案要有联动应对内容;垂直管理各单位的应急预案要与地方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督促指导,加快预案修订工作进度。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各主管部门要按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下属单位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对下属厂矿、学校、医院、车站、商店、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金融保险、重点办公场所、大型建筑工地以及通讯、石化、新闻单位等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进行指导,并督促下属单位按要求完成预案修订工作。
附件: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修订目录表
二O一二年三月七日
浦政办发〔2012〕18号文件附件:
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修订目录表
序号 | 预案名称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1 | 浦江县防汛防旱应急预案 | 县水务局 | | ||||||
2 | 浦江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县水务局 | | ||||||
3 | 浦江县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 县林业局 | | ||||||
4 | 浦江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 | 县林业局 | | ||||||
5 | 浦江县山林纠纷处置预案 | 县林业局 | | ||||||
6 | 浦江县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控制、封锁、扑灭应急预案 | 县农业局 | | ||||||
7 | 浦江县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 县农业局 | | ||||||
8 | 浦江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 县农业局 | | ||||||
9 | 浦江县自然灾害救助预案 | 县民政局 | | ||||||
10 | 浦江县地震应急预案 | 县科技局 | | ||||||
11 | 浦江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 县气象局 | | ||||||
12 | 浦江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县国土局 | | ||||||
13 | 浦江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 县安监局 | | ||||||
14 | 浦江县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 县公安局 | | ||||||
15 | 浦江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 县消防大队 | | ||||||
序号 | 预案名称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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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浦江县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县安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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