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浦政办发〔2012〕186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扎实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增加基层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农业公共服务需要,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136号)及市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健全新型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扎实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县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立健全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和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农技推广服务队伍和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在宣传“三农”方针政策、推广农业技术、防控动植物疫病、帮助农民发展现代化农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加快转型发展,农民群众对农业公共服务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与此不相适应的是,目前农业公共服务体系仍存在条件手段落后、人员队伍老化以及服务资源分散、内容单一、水平较低等问题,特别是农业生产性公共服务比较薄弱,迫切需要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为农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综合性的服务。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把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创新政府管理机制,强化服务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完善和增强服务功能,努力满足农民群众服务需求。
二、基本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基本目标
以满足农民群众农业生产、购销服务需求为目标,根据我县地域范围、自然条件、农业人口、耕地数量、农业产业现状等实际,按照“综合设置、分类建设、多功能、一体化”的思路,在现有“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基础上,通过资源整合、加强服务条件与能力建设、组织与链接各类社会化服务资源等途径,用3年时间建设15个功能多元、场所固定、设施配套、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规范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其中黄宅镇、杭坪镇、浦南街道3个乡镇(街道)为示范性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虞宅乡、大畈乡等12个乡镇(街道)为非示范性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多样化优质公共服务,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方便农民。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的选址要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功能设置和运行管理要充分考虑农业生产与农民实际,按农民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农业产业规模、区域布局和农民需求,统筹规划布局,突出重点,建设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具有鲜明服务特色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整合资源。建设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要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乡镇(街道)涉农服务站所中心人员、场所、设施等资源以及相关项目,注重实效,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
--分类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总责,具体建设内容、规模、运行管理等由农业部门为主,县林业、渔业、供销部门共同参与提出指导意见。
三、统筹规划布局,突出建设特色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当地农业产业特点、规模、布局,统筹规划布局,以现有“三位一体”乡镇(街道)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为基础,突出建设重点和特色,统筹各类公益性和社会化服务资源,综合设置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特别要结合“两区”和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在黄宅镇、杭坪镇、浦南街道建设起点高、功能全、设施优、服务好的示范性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强化生产性服务,突出产业特色,发挥带动作用。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要尽可能靠近农业生产区域,以及时掌握农业生产经营情况,方便服务农民。
四、拓展服务内容,适应农民需求
要围绕农民群众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需求,拓展和完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突出强化生产性服务功能,全面推行“3+X”的“一站式”职能配置和服务模式,即在履行好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项基本服务职能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和可能,提供“三农”政策宣传以及农业市场、农业科技、土地流转等信息服务;防汛防旱、气象防灾、森林防火、农业资源管理以及农田水利、森林资源管理等管理服务;引入农业气象、电力设施等服务。示范性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非示范性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要努力向农产品营销等服务领域拓展,并引入农村金融咨询及办理、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服务。
在抓好以上公益性服务的同时,要积极拓展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功能。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工厂化育苗、农机作业、农机维修、农资供应、电子商务等经营性服务,实现公益性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的有机链接。
五、完善设备配套,改善服务条件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科学配置资源,落实和建设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用房,重点配备与农业产业相关的仪器设备、科技资料、信息化工具、培训设施等基本装备。示范性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应当有
同时,要引导和链接供销社、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人民保险公司等机构,以及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机、兽医、植保等各类社会化服务力量,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需要,积极参与金融、产品销售、农业保险、农机作业等各项服务内容。
六、配备精干人员,提升服务质量
要按照产业需要,合理配置相应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农民能随时得到相关技术人员的服务。服务人员尽可能“一专多能”,加强对现有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人员的继续教育,争取用3年时间,对全县农技人员进行一次知识更新轮训。充实、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力量,对现有人员不足或不适应岗位要求的,要通过公开招聘及时进行充实、调整,原则要求农业类或与农业服务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积极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工作,切实解决基层农业公共服务队伍老化问题。创新基层农技人员培养机制,继续实施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
要围绕“便农、高效、优质”的服务目标,全面落实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指导服务,进一步做好窗口受理服务、专家坐堂和预约服务、电话网络信息咨询服务等。建立农业专家联系制度,鼓励农技专家到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蹲点指导;要选派年轻干部到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工作,并作为培养农业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同时要充分发挥农业专业大户、乡土人才、农业龙头企业技术人员等的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途径,引导他们为农民服务,切实增强服务力量。
七、理顺管理体制,规范运行机制
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为承担公益事业服务机构。坚持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管理,强化农业管理服务功能;农口部门主要负责业务指导。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原则上在现有各类乡镇农业类站所(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基础上建立,可保留原乡镇农技站所牌子,实行“多块牌子、一套人马”。
要明确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的职责任务,落实建设、运行、管理主体及责任人;明确农业公共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避免农业公共服务人员“行政化”倾向,确保主要精力用于农业公共服务。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人事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运营服务等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工作流程,确保其规范、有序运行。
八、整合资源力量,加大建设力度
要在整合统筹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对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落实和建设固定场所、配套设施,保障人员工资、福利以及办公、设施、技术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等所必需的经费。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经营业主等采用联建、挂牌、设立服务窗口、制定服务点等多种方式,共同参与乡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进一步集聚服务要素和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增强实力和活力。
九、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建设合力
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是“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提升和延伸,是创新政府服务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县今后为农服务的重要平台。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把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落实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农口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的指导;机构编制、人力社保等部门要根据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职能和承担的任务,保障必要的编制和人员配备;发改部门要把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列入基本建设计划;财政部门要保障必要的建设、人员和工作等经费;国土部门要优先落实用地指标;科技部门要加大科技指导和服务力度;其他有关部门都要大力支持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附件:浦江县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计划表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8日
浦政办发〔2012〕186号文件附件: 浦江县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计划表 拟建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机构全称 机构设置方式 创建单位现有基础 拟新建设的主要内容及投入 建设类别 计划建成时间 按乡镇设置综合机构 按区域设置综合机构 在“两区”设置机构 有服务用房面积(平方米) 有检验检测室面积(平方米) 有在编农技人员数(个)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浦江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ujiangxian/20210606/286388.html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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