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浦政办发〔2013〕40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开选调干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县政府办公室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调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数
本次选调人数为3名,具体岗位根据录用人员情况统一调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行政机关(含乡镇、街道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范围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要求
(三)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公务员应至少服务满2年;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六)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4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县府办秘书科(县政府大楼616办公室),联系电话:84111559。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个人自荐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名需带材料:《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人为主起草的重要文稿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3张。
(二)资格审查。由县政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统一发出领取准考证通知。
(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独立完成,试卷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字组织能力和综合知识水平。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按照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
(五)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得分。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选。被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的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同时,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及考试对象的监督。
(二)笔试、面试、考察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
附件
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岁) | | 照 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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