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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办发〔2021〕5号
关于公布2019年度新认定县级农业龙头
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示范性
家庭农场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业主申报和有关单位推荐,经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新认定浦江壶源江粮食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农业企业为2019年度县级农业龙头企业,浦江县黄金芽茶叶专业合作社等2家合作社为2019年度县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浦江县楼氏家庭农场等6家家庭农场为2019年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示范性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优留劣汰。希望各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和带动效应,为大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贡献。
附件:2019年度新认定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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