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GPJD00-2018-0004
浦政发〔2018〕16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浦江县雇员制教师招聘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雇员制教师招聘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浦江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
浦江县雇员制教师招聘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缓解学科教师紧缺问题,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现制定浦江县雇员制教师招聘管理暂行办法。
一、雇员制教师定义
雇员制教师是指教育系统现有编制人员配备无法满足学校正常教育工作需要,从社会上聘用具有教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教练证之一且从事教学、技能实训、教练工作的非在编人员。
二、工作职责
雇员制教师招聘管理工作由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相互协调,共同实施。
县编办负责按教育现代化标准核定招聘指标,实行指标总量控制。
县财政局根据指标内实际使用人数核定拨付所需经费,同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核批招聘方案,指导和监督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