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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JD01-2021-0004
浦政办发〔2021〕26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浦江县2021年度“珍爱生命、
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2021年度“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浦江县2021年度“珍爱生命、远离车祸”
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关于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风险隐患,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高起点、高水平深化“平安浦江”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面压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决定2021年继续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 年度“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22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点领域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整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2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对标对表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调、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县域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 100 周年。
二、工作目标
紧盯“减量控大”总目标,2021 年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全口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20%以上,确保安全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前两年平均数下降20%,切实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综合治理
1.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实行县领导月点评工作机制,完善“路长制”,刚性落实联合会商机制、亡人事故领导到场制和事故分析研判制、通报制、责任倒查制。
2.完善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实行隐患“发现、交办、整改、督查、销号”全过程闭环管控,落实乡镇(街道)政府、浦江开发区管委会及部门责任,落实经费保障,最大限度消除存量隐患。
3.压实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县水晶产业园区交通安全治理责任。“远学瓜沥,近学南马”,全面压实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县水晶产业园区、村(居)道路隐患治理的责任和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属地责任。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基层党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县平安办落实浦江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年度考核细则,加强对浦江开发区、县水晶产业园区、各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平安乡镇(街道)”考核。完成4个市级重点乡镇(街道)和浦江开发区整治,建立滚动挂牌整治、摘牌机制。
4.全力推进“平安交通年”建设。深入开展道路货运、客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破解农村交通安全问题,继续实施生命防护工程,二级加宽道路全部列入改造。
(二)源头治理
1.“铁拳整治”危化品运输安全隐患。从严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九条严管措施,全面压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实施“大数据+网格化+全链条”闭环管控,切实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动态监管。
2.强化客运车辆安全管控。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等实行隐患动态清零,加快推动卧铺客车、57 座以上大客车报废淘汰。
3.狠抓货运源头企业监管。压实货运源头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动态公布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对砂石场、水泥厂、物流企业等重点货源地全面实行出场称重。
4.强化运输企业管理。全面压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完成 1 家市级重点道路运输企业挂牌治理。滚动挂牌治理一批县级重点道路运输企业。
5.严把车辆、从业人员准入关。加强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严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车辆准入关。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源头管理。对工程运输车辆、驾驶员实施公司化管理。
6.加强“两外”车辆管理。建立外省籍驾驶员备案登记制度,建立外省籍大型客、货车数据库。
(三)科技治理
1.依托城市大脑建设提升智慧交通水平。加强科技对市域道路交通安全和治堵支撑力度,整合各部门数据和资源,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
2.加强信息化建设。根据数字化改革要求,对县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推动公安交警情指行一体化现代警务机制改革。
3.提升科技对交通管理的支撑力。完善以“三网二道一站一区”重点道路视频监控和卡口系统为核心的道路安全防控体系。推广运用发光斑马线、电子劝导员等新科技安防设施。
4.深度开展数据分析研判。提升一体化平台功能,加强对重点车、重点人、重点路分析研判,及时动态发布预警。
5.精密智控精准打击。成立合成作战专班和打击队,精准打击易肇事肇祸重点违法行为。
(四)专项治理
1.强势推进“路口革命”。滚动排查治理路口、开口安全隐患,提升路口、开口安全水平,开展“一案三查”,推动路口隐患闭环治理,10月底前完成4处市级挂牌和1737处县级挂牌的路口、开口整治。
2.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加大对穿镇穿村、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公路隧道、桥梁等危险路段整治,开展农村道路“五个一”工程。持续推进道路亮化工程。
3.挂牌治理事故多发点段。完成 1处省级、4处市级事故黑点、26处县级事故多发点段和3处市级、3处县级重点整治路段的治理。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道路隐患。
4.加强施工道路安全管理。落实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规范“施前审批、施中监督”。
5.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开展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拆除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持续清理整治违法占道经营。
(五)基层治理
1.加强“两站两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工作,保障人员经费投入,加强劝导员岗前培训,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纳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
2.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网格体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心下移,构建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
3.开展“无交通事故村”创建。以近 3 年发生亡人事故村和事故多发村为重点全面开展“无交通事故村”创建,无亡人交通事故村同比增加 10%以上。
4.深化警保合作。继续开展与车辆保险行业的“警保合作”项目,合力推动“降警情”。
(六)依法治理
1.贯彻落实“两个条例”。贯彻《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公路条例》,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保障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打击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3.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对较大事故、有影响的伤亡事故以及工程车交通事故依法开展深度调查,必要时提级调查。
4.强化联合执法。公安、交通运输、建设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工程运输行业、非法营运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严重超载,对超载超限违法落实“一超四罚”。
(七)文明素质提升
1.开展交通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建设,持续深化“大教育”“大曝光”“大警示”和“文明出行”公益行动。
2.开展精准宣传教育。开展“百警进千企、进万家”活动,建立企业交通安全管理“三机制”,持续开展“无违法、无事故”企业创建。实现50周岁以上中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深入开展“电动车头盔 100%”行动。
3.打造“党建+宣传”工作品牌。组织交通安全宣传系列党
日活动,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建立重点人群交通安全宣教一对多帮扶机制。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发动志愿者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劝导。
4.全面营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打造党政主导的大宣传格局,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示范创建、行业评比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财政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顺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实体化运作,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大会战工作。
(二)强化系统观念。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大局意识,齐抓共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县水晶产业园区综合考核和平安综治考核。
(三)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治理,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加大对隐患突出企业的惩处力度,开展“一创一治”系列行动,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坚持强基导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重心下移,夯实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县水晶产业园区、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基础。
(五)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大会战督导检查,项目化、责任化、清单化推进大会战各项工作措施落地生效。对工作失职、渎职和不担当不作为的情况,依法依规落实责任追究。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2021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项目责任清单
2.2021年浦江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考评细则
3.2021年全县重点整治乡镇(街道)清单
4.2021年全县二级加宽道路改造清单
5.2021年全县(市县)级重点整治运输企业清单
6.2021年全县(路口开口)隐患治理清单
7.2021年省市级事故黑点清单
8.2021年浦江县事故多发点段清单
9.2021年全县(市县)级重点整治路段清单
附件1
2021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项目责任清单
序 号 | 措 施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完成 时间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综合治理 | 实行县领导月点评制 | 分管安全生产、公安和交通的县领导轮流每月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工作进行通报点评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
每月 | 县道安办 | 县公安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交通局 |
2 |
固化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 建立“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每月开展1次以上巡路和研究分析道路管理对策,进一步完善“路长制”督查考核机制。 | 3月底 | 县交通局 | 县公安局 | |
3 | 亡人事故乡镇(街道)主要领导24小时内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治理事故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县公安局每月开展事故分析研判制,向县政府、乡镇(街道)政府、浦江开发区管委会通报事故情况。 |
3月底 | 县公安局 各乡镇(街道) 浦江开发区 | 县应急管理局 县交通局 | ||
4 | 深化责任倒查制,对发生亡人事故的运输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者职能部门监管不履职的,依法追究责任。 |
3月底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公安局 县建设局 县交通局 | ||
5 | 每月召集公安、交通运输、应急、建设等部门会商大会战推进工作。完善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隐患“发现、交办、整改、督查、销号”全过程闭环管控工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压实各级政府及部门责任,最大限度消除隐患存量。 | 5月底 | 县道安办 | 县安委办、县公安局、 县建设局、县交通局、 各乡镇(街道)、 浦江开发区 | ||
6 | “远学瓜沥,近学南马”,压实乡镇交通安全治理责任 | 将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县水晶产业园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平安乡镇”考核。(考评细则详见附件2) | 3月底 | 县平安办 | 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 县水晶产业园区 | |
7 | 完成4个市级亡人事故多发重点乡镇(街道)和浦江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挂牌治理,列入重点整治的乡镇(街道)工作措施不力,2021年全口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降幅低于20%或发生较大事故的,不予摘牌。重点整治乡镇(街道)3月底前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治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重点整治乡镇详见附件3) | 3月底 | 县道安办 |
县公安局 重点整治乡镇(街道) |
序 号 | 措 施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完成 时间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8 | 推进“平安交通年”建设 | 列入市级改造清单的3条二级加宽道路,对不能实行全线标准化改造的,至少完成穿镇、穿村、路口段改造。全面排查其他2020年发生过亡人交通事故的穿镇穿村道路,要列出隐患清单,年底前完成治理。深入开展道路货运、客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破解农村交通安全问题。(二级加宽道路详见附件4) | 12月底 | 县交通局 | 县公安局 | |
9 | 严管危化品运输车辆 | 对“散小乱”和车辆罐体非法改装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落实车辆进出场检查、罐体年检等制度,切实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确保车辆罐体100%安全检查、驾驶员100%安全教育、企业资质100%符合条件。每季度开展企业安全等级动态评价,建立运力发展与安全生产挂钩机制,年底前危化品运输企业总量减少5%。3月底完成危险化学品运输挂靠车辆清理验收。强化专业化装备和物资配资,开展常态化实战演练,完成1次以上危化品道路运输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
12月底 |
县交通局 | 县公安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 |
10 | “两客一危”车辆隐患动态清零 | 对“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动态清零。 | 12月底 | 县公安局 | 县交通局 | |
11 | 强化客运车辆安全管理 | 加强客运数字化监测监管,加强对长途和农村客运的重点监管,逐一排查评估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排查站立式城乡公交车等客运班车,达不到安全运行要求的,全面退出市场;推进农村客运班车联网联控;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 |
12月底 |
县交通局 |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县文广旅体局 县交投集团 | |
12 | 狠抓货运源头企业监管 |
压实货运源头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动态公布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对砂石场、水泥厂、码头、货场、物流企业等重点货源地加强安全监管,全面实行货源单位出场称重。 | 6月底 |
县交通局 | 县公安局 县建设局 县市场监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序 号 | 措 施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完成 时间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3 | 源头治理 | 强化运输企业源头管控 | 全面压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对问题较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实现挂牌整治,完成1家市级挂牌治理重点运输企业的治理,3月底前挂牌企业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每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交通运输、公安等职能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联合检查。滚动挂牌一批县级重点运输企业,治理成效不明显的不予摘牌。(重点整治运输企业详见附件5) | 12月底 | 县交通局 | 县公安局 县建设局 |
14 | 对货物运输企业发生亡人事故和严重交通违法情况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对违法多发、事故高发运输企业挂牌整治。每季度,公安交警部门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企业道路交通安全指数、排名情况。全面压实滴滴等网约车平台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死亡事故、严重交通违法通报制。 | 每月 | 县公安局 县建设局 | 县交通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5 | 严把车辆、从业人员准入关 | 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员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建立健全营运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毒驾人员排查禁入机制,道路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资格核查和聘用管理,严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准入关。严禁 “大吨小标”货车上牌。 | 6月底 | 县交通局 | 县公安局 | |
16 | 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未获 3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严禁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违法责任。 | 12月底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经济商务局 县公安局 | ||
17 |
对工程运输实施公司化运营管理,推动行业自律管理。 | 6月底 | 县交通局 | 县公安局 县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8 | 建立健全外卖、快递等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机制。确保头盔佩戴率 100%,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下降50%。 | 6月底 | 县公安局 | 县市场监管局 县邮政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