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宁波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5〕36号)、《中共宁海县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对口联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拓宽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知情渠道,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民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断推进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对口联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建设“双优”宁海提供最广泛的智力支持。
二、对口联系范围
有关部门根据工作业务范围同相关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建立对口联系,特别是涉及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以及紧密联系知识分子等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要加强对口联系。未明确对口联系单位的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建立工作联系。
三、对口联系内容和形式
(一)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对口联系部门召开重要会议或组织开展重大活动,应视情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并听取意见建议。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组织大型活动或召开重要会议,也可视情邀请对口联系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参加,以增进工作交流。
(二)加强重大事项民主协商和信息通报。对口联系部门在出台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和改革项目、重要民生实事等重大事项之前,应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主动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对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分析研究,及时给予反馈和答复。对口联系部门下发的有关政策性文件、资料、刊物等,视情抄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推动其知情明政,促进双方沟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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