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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深化公共服务清单编制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宁海县深化公共服务清单编制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宁海县深化公共服务清单编制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6〕86号)精神,按照《中共宁海县委办公室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化公共服务清单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6)52号)要求,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底,以创业创新和便民惠民利民服务为重点,围绕建设“最全、最简、最优”公共服务体系的目标,做到服务项目整合、内容全面、流程优化、查询便捷、信息共享、协同办理、覆盖到村,实现公共服务清单的“一单覆盖,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三)基本原则

  ——服务便民利民。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办事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信息公开透明。全面公开公共服务清单,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全面梳理和拓展公共服务清单

  1.打造“四位一体”的服务清单。在全面编制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清单的基础上,将清单编制范围扩大到国有企业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梳理水务、公交、天然气等市政公用以及评估、代理、咨询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方面的事项。原则上凡是涉及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应纳入公共服务清单内容中,确保全县公共服务清单梳理工作全覆盖。将梳理的公共服务清单统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海县公共服务考核网、政府部门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开,着力打造集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等公共服务事项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大清单。

  牵头单位:县编委办、县审管办

  完成时限:2016年7月

  2.深化完善公共服务清单编制。以便民利民和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深化完善公共服务清单编制,进一步规范清单中的事项名称、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等基本要素。

  牵头单位:县编委办、县审管办

  完成时限:2016年8月

  3.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已经公布的公共服务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职能职责变化及时调整完善,规范调整程序,强化服务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牵头单位:县编委办、县审管办

  责任单位: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二)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

  1.全面清理各类证明和办事环节。县政府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服务。

  牵头单位:县审管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委办

  完成时限:2016年9月

  2.完善电子证照库。推行群众办事相关证件、证照、证明等电子化,形成居民个人电子证照目录。以市级电子证照库为基础,健全我县电子证照库。以电子证照库支撑各部门办事过程中相关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审管办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三)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

  1.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升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整合构建综合服务窗口。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功能升级,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清单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

  牵头单位:县审管办

  完成时限:2016年10月

  2.积极探索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推行“容缺后补”制度,对当事人申报资料不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内容审核、不会直接产生不良法律后果的情况,予以先办后补,减少群众办事跑腿次数。

  牵头单位:县审管办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

  (四)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网上办理

  1.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清单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完善微信公众号、公共服务考核网等平台建设,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 “部门协同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审管办、县编委办、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网到村(社区)。加快村(社区)网上服务站建设,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事项目录》。及时将政务服务网延伸到村(社区),抓紧做好事项基本信息采集,形成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清单,解决农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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