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全面实施人才和创新“栽树工程”,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强县,确立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地位,特向海内外引进、培育一批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引进领域
围绕我县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以构建“365”工业产业体系和提升文教卫体优质服务供给能力为导向,重点引进支持汽车制造及模具、电子信息、文体办公、节能环保、关键器件、智能家电、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软件信息、智造服务、智能物流、“5G+”产业、通用航空等特色产业,其他符合宁海县发展导向的重点产业领域的创业创新人才团队。
二、申报类型和条件
申报类型分为创业团队、创新团队、创新人才(含外裔创新人才)和文教卫体领域领军人才。对特别优秀或者紧缺急需的人才,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三项条件上可适当放宽,但破格不得超过一项。
(一)创业团队
创业团队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来宁海创业,创业项目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布局,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高端团队。具体引进条件为:
1.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近3年内来宁海或计划来宁海创业;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成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此前应有稳定合作基础。
3.创业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内领先水平,符合我县重点产业方向,或属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4.创业团队所创办的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低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须为公司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且持股成员不少于4人。团队创办的公司须在宁海实质性运营并承诺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宁海。
(二)创新团队
创新团队是指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创新业绩显著或有较大创新潜能,依托我县企事业单位申请项目,有明确技术路线图,致力于创新突破和成果转化的高端团队。具体引进条件为:
1.创新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近2年内来宁海或计划来宁海工作;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的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3年以上;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此前应在科研、项目等方面有稳定合作基础;创新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引进后应全职在宁海工作,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团队依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作为带头人或成员申报创新团队。
3.创新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内领先水平,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或能较大程度地推动我县有关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
4.创新团队依托的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创新团队以企业为依托的,所在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三)创新人才(含外裔创新人才)
创新人才是指具备较好创新业绩或有较大创新潜能,依托我县企事业单位申请项目,有明确技术路线图,致力于创新突破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含外裔人才)。具体引进条件为:
1.创新人才应取得博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过中高级职务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近2年内来宁海或计划来宁海工作,引进后应全职在宁海工作,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2.创新人才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内一流水平,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或能推动我县有关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
3.创新人才依托的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创新人才以企业为依托的,所在企业应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并能为创新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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