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宁海县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劳务派遣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机构运行,促进我县劳务派遣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决定对全县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的单位开展2019年度经营情况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1. 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
2. 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劳务派遣经营业务备案的劳务派遣分支机构。
二、年检时间
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31日。
三、年检程序
(一)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至宁海县人力社保局(地址:宁海县金水路333号国际会展中心北楼五楼515室),年检材料的复印件须统一加盖劳务派遣单位的印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份。
3.《宁波市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1份(见附件1)。
(二)县人力社保局在收到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后,通过资料审核、机构经营状况抽查等方式,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年检。
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2020年3月31日之前按上述年检手续要求如实填报信息、提交材料;逾期不提交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实施检查,并将年检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另外,附件2《2019劳务派遣情况》,请各单位于3月10日前完成相关数据统计并发至邮箱jinjingnh@dingtalk.com
联系人:金晶,联系电话:0574-65131731
毕骞匀,联系电话:0574-59971567
附件1:宁波市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2019年)
附件2 :2019劳务派遣情况
附件.doc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4日
为切实加强我县劳务派遣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机构运行,促进我县劳务派遣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决定对全县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的单位开展2019年度经营情况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1. 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
2. 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劳务派遣经营业务备案的劳务派遣分支机构。
二、年检时间
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31日。
三、年检程序
(一)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至宁海县人力社保局(地址:宁海县金水路333号国际会展中心北楼五楼515室),年检材料的复印件须统一加盖劳务派遣单位的印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份。
3.《宁波市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1份(见附件1)。
(二)县人力社保局在收到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后,通过资料审核、机构经营状况抽查等方式,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年检。
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2020年3月31日之前按上述年检手续要求如实填报信息、提交材料;逾期不提交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实施检查,并将年检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另外,附件2《2019劳务派遣情况》,请各单位于3月10日前完成相关数据统计并发至邮箱jinjingnh@dingtalk.com
联系人:金晶,联系电话:0574-65131731
毕骞匀,联系电话:0574-59971567
附件1:宁波市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2019年)
附件2 :2019劳务派遣情况
附件.doc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4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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