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宁波市2018年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实行2018年职称初定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区县(市)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设置及专业权限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做好我县2019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在我县企事业单位中,现从事机械工程、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高技能人才具体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 (试行)>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60号)文件执行。
二、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专业不对口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4.其他不具备上述学历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
报名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1日。
2.报名地点:宁海县培训中心(宁海县桃源中路123号原就业大楼5楼,县第一医院对面),联系电话:65200289。
3.报名方式: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统一申报。报考单位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19年度机械/建设/水利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请在表格标题处选填“机械工程”、“建设工程”、“水利工程”),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邮箱nhxpxzx65200289@163.com;
(2)经单位审核盖章的《2019年度机械/建设/水利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请在表格标题处选填“机械工程”、“建设工程”、“水利工程”);
(3)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
(5)免冠白底正面二寸彩色照片1张,电子版照片1张(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
4.考试形式、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各专业、各科目均为闭卷考试。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三角板、直尺、圆规。应试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严禁将电子通讯工具、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考评有关文件精神,报名考务费按每人75元的标准收取。
5.资格审核和证书获得:
报考单位负责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条件。宁海县人力社保局将对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通过档案资料、社保缴纳等情况复审资格。通过复审的,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四、其他
根据《关于做好宁波市2018年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全日制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从事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相应职称(国家、省有规定不开展初定的专业系列除外)。2018年7月1日起,全市职称初定统一通过网上办理系统进行申报。符合职称初定条件的我县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该途径申报初定助理工程师资格。申报人员可通过宁海县人力社保局官网“资料下载”栏目查询办理有关程序及材料。咨询电话:0574-65563052。
附件:1.2019年度机械/建设/水利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信息汇总表.doc
2.2019年度机械/建设/水利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doc
3.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1日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宁波市2018年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实行2018年职称初定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区县(市)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设置及专业权限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做好我县2019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在我县企事业单位中,现从事机械工程、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高技能人才具体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 (试行)>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60号)文件执行。
二、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专业不对口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4.其他不具备上述学历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
报名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1日。
2.报名地点:宁海县培训中心(宁海县桃源中路123号原就业大楼5楼,县第一医院对面),联系电话:65200289。
3.报名方式: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统一申报。报考单位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19年度机械/建设/水利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请在表格标题处选填“机械工程”、“建设工程”、“水利工程”),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邮箱nhxpxzx65200289@163.com;
(2)经单位审核盖章的《2019年度机械/建设/水利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请在表格标题处选填“机械工程”、“建设工程”、“水利工程”);
(3)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
(5)免冠白底正面二寸彩色照片1张,电子版照片1张(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
4.考试形式、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各专业、各科目均为闭卷考试。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三角板、直尺、圆规。应试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严禁将电子通讯工具、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考评有关文件精神,报名考务费按每人75元的标准收取。
5.资格审核和证书获得:
报考单位负责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条件。宁海县人力社保局将对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通过档案资料、社保缴纳等情况复审资格。通过复审的,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四、其他
根据《关于做好宁波市2018年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全日制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从事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相应职称(国家、省有规定不开展初定的专业系列除外)。2018年7月1日起,全市职称初定统一通过网上办理系统进行申报。符合职称初定条件的我县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该途径申报初定助理工程师资格。申报人员可通过宁海县人力社保局官网“资料下载”栏目查询办理有关程序及材料。咨询电话:0574-65563052。
附件:1.2019年度机械/建设/水利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信息汇总表.doc
2.2019年度机械/建设/水利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doc
3.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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