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甬政办〔2012〕106号)要求,决定继续开展宁海县级大中专毕业生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县级实践基地)评选活动及已有县级实践基地复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有宁海县大中专毕业生实践基地,应将2014年度来基地建设情况,尤其是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开展见习实践活动的做法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的总结,并提出下步工作打算。各基地总结情况请于9月4日前书面(附电子文档)报我局人才开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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