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申报主体
在本县注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经济合作组织。要求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管理等制度,同时在相关领域已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具有较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通过项目攻关,在近年内具有明确的应用或产业化前景。
本批项目不支持2018年度已立项的单位。
本批项目不支持近三年已立项二次或以上的单位。
二、支持方向
1.农业优良品种,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推广;
2.农业良种繁育、栽培和养殖,土壤肥料,病虫害防治技术;
3.农产品加工、保鲜、贮运技术,农业环境保护技术以及生物技术等;
4.县农业科技示范村、县示范基地、县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等。
三、申报程序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海政策 > 宁海县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haixiankejiju/20191227/26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