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国有企业:
为积极防范国有企业融资风险,现对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和资金管理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特通知如下:
1.企业贷款户存款余额除合同约定外,由原先的“控制在贷款规模的5%以内”调整为“控制在贷款规模的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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