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国有企业:
为规范全县国有企业公款存放行为,防止国企领导干部发生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根据宁国资发〔2015〕56号《宁海县国有企业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公款存放招投标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投标方式。各国有企业负责公款存放招投标工作,可自行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在县域范围内公开招投标。
二、标的设置。各集团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将所属企业打包成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招投标,也可以逐个企业进行招投标,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负指导及监管责任。
三、投标对象的选择。参与招投标的对象由各国有企业确定,按以下原则把握:
1.贷款银行数量≥5个,参与招投标的对象可以限定在近期有融资关系的贷款银行中,也可以面向全县具有存款业务的银行;
2.贷款银行数量<5个,参与招投标的对象必须面向全县具有存款业务的银行。
四、评标方法。公款存放招投标的评标方法有两种,由国有企业自行选择:
1.存款利率单一指标法,是指比较存款利率高低,择高选择存款金融机构,存款利率相同时由企业经理层集体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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