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安质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既有建筑改造消防安全,明确既有建筑改造适用的消防技术标准,进一步对我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我局委托宁波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服务总站组织编制了《宁波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经专家评审通过,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指南》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和《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操作技术导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编制,为从事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
二、本《指南》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电子文本可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w.ningbo.gov.cn)搜索下载,我局将适时组织集中宣贯。
三、本《指南》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由宁波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服务总站、宁波市设联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组织编制并负责指导实施,由宁波市设联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编写和解释。请各地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消防管理处。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