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监察支队、建设安质总站、建筑市场总站、城建发展中心、城乡发展研究中心、连接线公司,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市建筑业协会、市政行业协会、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协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市持续开展的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治理督导检查情况,现将督查发现的第二批负面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典型案例
(一)宁波万盛实业有限公司厂房改扩建项目(东地块)一期
建设单位:宁波万盛实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博龙溪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徐红儿
主要存在问题:一是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安全管理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二是未制定承重支模架专项施工方案,第三层承重支模架扫地杆和水平杆严重缺失,个别立杆弯曲变形;三是外架连墙件数量严重不足,且未设置层间隔离防护;四是未制定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方案或预案,施工用电方面个别二级配电箱内多线路合并使用,电缆线直接沿外架敷设,未设置室外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材料堆放区、施工作业区、电瓶车充电区均未配置灭火器;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严重。
(二)江北区CC09-01-16a、CC09-01-16b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宝龙聚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慈溪城关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杭州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余程强;总监理工程师:杨仁柯
主要存在问题:一是两名门窗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带;二是18#楼施工用的吊篮上限位失效;三是幕墙施工、景观施工用火时,均未按规定履行动火审批程序,擅自动火作业,且作业现场未配备灭火器和接火料斗;该项目未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严重漏洞。
(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
施工单位:宁波华港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麟;总监理工程师:彭英华
主要存在问题: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李麟、专职安全员金晶、总监理工程师彭英华等安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均未到岗履职,工程项目部未有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管理人员缺位直接导致现场施工安全失管失控,严重违反“有施工作业必有人员现场管理”的铁律。
(四)宁海县西店晟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个手电筒开关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宁海县西店晟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波宏城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钱剑
主要存在问题:一是现场三名施工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一处移动式操作平台站立层未满铺脚手板,部分电梯井未设置防护门且未设置层间水平防护,多处临边未设置防护栏杆;二是外脚手架超24米处双立杆设置数量不足,局部未设扫地杆,转角处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部分区域未设置剪刀撑;三是现场临时用电电缆线直接绕外架敷设,预拌砂浆搅拌机未配备专用开关箱,部分楼层未配备配电箱,分配箱处的电缆未接保护零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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