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3〕12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知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有关申报人员要按照浙建人教函〔2023〕126号文件要求,及早做好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等准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
二、申报人员要依据省厅文件提示,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个人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三、申报程序:申报个人和管理部门分别参照浙建人教函〔2023〕126号文件附件1、2所提示流程,全程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操作完成。即: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推荐→上报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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