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区(县、市)财政局、住建局:
根据《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2〕54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第一批审核意见》(财办综〔2022〕12号)等文件,现就分配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22年补助资金1630万元,其中:下达租赁住房保障2153万元(详见附件1),按照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计划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户数进行分配;下达老旧小区改造-87万元(详见附件2),按照我市纳入2022年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的改造面积、改造户数、改造栋数、改造小区等因素进行分配;下达棚户区改造-436万元(详见附件3),按照我市2022年度列入住建部年度绩效目标的棚改计划任务数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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