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市场总站,各有关单位:
6月23日,我局在巡查检查中发现,鄞州区2个工程项目及其参建主体,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失,无视政府监管部门停工整改自查自纠要求,仍擅自施工作业。现对涉事工程项目及其建设主体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纳入第三季度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扣除总分5分;责令其立即停工施工作业,全面自查整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由鄞州区住建局约谈涉事企业,并负责此2个工程项目的安全复查工作和复工决定。
涉事工程项目及其参建主体:
一、东部新城核心区E-1#、E-9-a#地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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