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材管理中心:
现将《2021年宁波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3日
2021年宁波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建材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扛起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的住建担当,紧扣“强基住建、品质住建、人民住建、数字住建、铁军住建”五大行动,全力做好全市建筑材料的质量提升、绿色发展、数字监管工作,为建设美丽宜居的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优质可靠的建筑材料。
一、探索推动地方建筑材料行业“数字工厂”建设。借鉴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经验,以净化天然砂示范基地(企业)创建为契机,探索运用工业视觉检测、工业AR/VR、物流追踪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革新生产方式,以数字驱动生产流程再造,滚动实施一批数字化车间、智慧工厂和“未来工厂”项目,率先在全国、全省搭建城市级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实现生产、运输、使用智能化,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在预拌混凝土、预制管桩等重点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实行驻厂在线监造,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鼓励建材生产企业试点应用网上超市,推动建立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互联互通,提高供应链的协同水平和产能利用率。
二、建立健全地方建筑材料行业发展规范规则体系。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宁波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暂名),尽快提交市政府审议,做好《宁波市建设用砂管理办法》废止前的有关准备工作,确保政策连续性。针对建筑材料产品质量通病,依法分类加大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重点针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试验室条件和成品质量等进行检查,坚决遏制建筑材料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出台《宁波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办法》,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过剩产能,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市场行为,确保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从源头上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认真组织做好全市建设用砂生产(供应)企业备案、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右转弯盲区设备安装、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推广登记、建筑材料领域掌上执法、行业统计分析等日常管理工作,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以高质量管理服务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建立预拌制品和预制产品、建设用砂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模型,制订地方建筑材料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分期分批开展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驾驶员培训,适时举办建筑材料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班,积极组织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相关上岗资格培训,确保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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