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市建设工程安质总站、市建筑市场管理总站,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建筑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日
2021年全市建筑业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对标“重要窗口”模范生新目标新定位,加快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水平,加快构建工程质量安全新格局,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推动我市建筑业向工业化、信息化、绿色化、精细化“四化融合”发展,努力实现建筑业“十四五”发展开门红。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1〕4号)和全市建筑业发展大会精神,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全年建筑业省内总产值力争完成2652亿元,同比增长14%,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保持5%以上;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5%以上,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万平方米以上。加强消防审验队伍建设与行业规范建设,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水平。有效治理住宅领域常发、多发的质量问题,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数量与死亡人数相比去年“双量下降”,文明施工成效持续巩固。
三、主要工作
(一)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分解落实《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企业“走出去”发展。完善建筑企业管理专班工作机制,推动我市企业更多参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打造“宁波建造”新品牌,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数字建造”,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协同发展。试点应用基于BIM技术的区块链协同管理平台,推动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集成应用。加快现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培训资源名录,培育2-3家产业工人实训基地。制定出台《关于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深入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大力推进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研究制定建筑业专项扶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扶助资金激励作用,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二)推进装配式建筑多体系发展。大力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作,推动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开展优秀装配式建筑设计评优工作,将装配式建筑项目列入企业信用评价范围。优化设计模式,强化设计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的统筹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及培训基地开展装配式建筑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技能培训,将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纳入建筑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三)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升级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云平台,拓展包含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等信用主体范围,开展建筑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推进信用建设扩面提升;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完善“宁波市建筑业务工人员信息平台”,建立建筑工人个人实名档案;继续推进建筑业“无欠薪”各项制度落实,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和抽查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深化“六有一好”红色工地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创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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