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市审计局出具的中兴大桥及接线(江南路-青云路)工程跟踪审计报告(甬审投报〔2020〕32号)已收悉。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体整改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收文后立即组织相关处室、责任单位开展问题整改,逐一对照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相关整改工作。审计报告要求整改的3个方面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2条审计建议均已采纳。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
(一)招投标管理方面
1、关于“个别招标文件评审内容设置不规范”问题
《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甬资交管办〔2016〕6号)第四十八条没有规定资信标评审必选内容。审计指出后,我局已责成通投公司和宏嘉公司加强招标采购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招标评标规定,细化资信标评审内容设置。
2、关于“个别合同履约担保约定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问题
总承包方宏润建设集团向发包方宏嘉公司递交的履约保函已覆盖,已于2020年8月基本履约完毕,相关履约风险已消除。审计指出后,我局已责成通投公司和宏嘉公司督促宏润建设集团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和合同管理,严把合同审查会签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工程管理方面
1、关于“概算外新增变更内容未及时备案”问题
根据《宁波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工作流程(试行)》(甬发改投资〔2019〕404号)第一条第(六)点规定,已对接发改部门于2020年12月23日完成变更备案工作。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住建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zhujianwei/20210224/310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