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筑市场总站、建设安质总站、房安和物管中心、建材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留工优工、稳增促投工作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鼓励全市建筑业和物业服务行业员工留在宁波过节,减少人员流动集聚,保障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形势平稳有序,根据《浙江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浙农工发〔2021〕1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建筑业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建筑业企业、地方建筑材料生产供应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留工稳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各地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宁波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到“疫情防控”和“稳岗促工”两手抓,督促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认真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高效运行、快速反应。各建筑业企业、地方建筑材料生产供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各地统一防控部署,加强对留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提前做好春节期间口罩、手套、测温计、消毒水及防护服等应急物资储备,严格落实留工人员佩戴口罩、少接触、体温监测等个人防护措施,减少聚集性活动及外出,并劝阻亲友来甬探亲聚会。如有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疑似症状人员,立即按要求落实防控应对措施并第一时间上报项目所在地或租住地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按疫情防控规定配合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对春节后返岗的务工人员,进行严密排查,了解春节返乡期间的行动轨迹,发现行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的,立即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并第一时间上报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
二、主动引导工人留甬过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和“鼓励流动人口留甬过节”有关要求,全面落实稳定生产、留工稳岗等方面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建筑业企业、地方建筑材料生产供应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保产、稳岗、留人的积极性。强化政企联动和政策宣传,引导务工人员留甬过年,并给予关心和帮助。对确需返乡过年的务工人员,鼓励企业制定错峰放假和轮休计划,组织务工人员有序返乡,尽量减少集聚和春运压力,降低感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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