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住建局 > 正文

关于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常态化检查制度的通知 甬建发〔2020〕110号

朗读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宁波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甬建发〔2019〕121号,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办法》)、《宁波市物业服务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甬建发〔2020〕43号)有关要求,决定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常态化检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态化检查职责分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全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常态化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具体工作。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为各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常态化检查的组织实施。

二、常态化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常态化检查对象。辖区内实施市场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和信用登记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常态化检查内容。检查主要围绕住宅小区管理情况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的履约行为和市场行为)。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年度常态化检查工作重点,明确具体检查内容及相关要求。

三、常态化检查工作机制

物业服务常态化检查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自查、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巡查、市物业主管部门抽查三级工作体系。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住建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zhujianwei/20201201/3007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