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根据《宁波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消安委〔2020〕1号)精神,结合我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实际,决定在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各地住建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高度重视深化畅通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严格按照消防安全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同时紧密联系实际,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消防通道堵塞“老大难”问题,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二、细化排查,摸清情况底数。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深入开展住宅小区底数排摸工作,摸清住宅小区内消防车通道的实际状况,开展入户调查统计小区居民停车位需求数量、现有小区停车位数量、停车位缺口数量,汇总形成《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状况统计表》(附件5)后,由属地住建部门上报市住建局。(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畅清通道,完善标识标志。各地住建部门要巩固今年6月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成果,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公安和消防救援部门指导下,配合乡镇街道、社区及业委会,去除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的停车泊位、违规设置的构筑物、固定隔离墩等障碍物,对设置在住宅小区外道路上的消防车道和作为消防车通行的小区车行出入口进行划线标识,采取设置软隔离桩、浇筑混凝土台阶等隔离措施,小区内部的消防车道进行划线标识,设置警示标志,因地制宜摆放可移动花架、设置软隔离桩等措施隔离,对于无法整改的,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或消防救援大队报告。(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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