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招标办,市建管处,市监察支队:
为加强全市建筑业企业的的监督管理,强化企业质量安全差异化管理制度,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现根据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第二季度巡查、稽查情况,依据我委《宁波市建筑工程重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7〕323号),经工作例会研究决定,将江苏天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施工企业和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等4家监理企业列入2008年第三季度重点监管对象。
江苏天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万峰建设有限公司和浙江海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家施工企业本年度第2次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根据《宁波市建筑工程重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文规定,决定对上述3家施工企业作出如下处理:
一、取消其下一年度进甬备案资格,由其首次备案地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二、重新评估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取消其质量、安全年度评杯评奖资格;
三、按规定对其实施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公示期为一年(因同原因处罚已被公示的除外),请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和余姚市建设局分别予以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请将此文件转发至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以及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附件:2008年第三季度宁波市质量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二○○八年七月九日
2008年第三季度质量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一 |
施工企业 |
1 |
江苏天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住建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zhujianwei/20180913/88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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