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浙建〔2016〕12号)《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双随机”抽查监管暂行办法》(甬建发〔2017〕12号),我委制定了《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随机抽查工作安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并及时将有关台账录入系统。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8日
附件: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随机抽查工作安排
编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 频次 | 抽查 方式 | 备注 |
1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 | 市住建委、区县(市)住建局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不超过10% | 根据实际需要,一般不超过2次/年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 |
2 |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宁波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宁波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 | 市住建委、区县(市)住建局 |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 不超过10% | 根据实际需要,一般不超过2次/年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 |
3 | 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 | 市住建委、区县(市)住建局 | 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 不超过10% | 根据实际需要,一般不超过2次/年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 |
4 | 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 |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九条“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五)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第三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 | 缴存 单位 | 不超过10% | 每年 一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 |
5 | 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 | 《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操作细则》 | 市住建委 | 物业服务企业 | 不超过10% | 根据实际需要,一般不超过2次/年 | 查阅资料、现场监督 | |
6 |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监督检查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1号)
| 市住建委 | 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 不少于10% | 根据实际需要,一般不超过2次/年 | 系统抽查、现场检查 | |
7 | 白蚁防治监督检查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四条; 《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住建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zhujianwei/20180913/370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