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7年8月,市住建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市文明委〈关于大力实施“六项整治提升行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通知〉要求的通知》(甬建函〔2017〕113号),确定在市中心城区开展了社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了在物业管理区域开展物业清理、物业清洁、物业清点、物业清障和物业修补(以下简称“四清一修”)专项整治行动,为我市文明城市“五连冠”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期各类“僵尸车”在一些小区再现,个别小区装修垃圾长时间堆放,未及时清运,楼道内公共区域占道堆放杂物现象仍然突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问题较多,业主意见较大。2018年2月28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郑栅洁在市委宣传部每日舆情专报〔2018〕第39期《网民不满“僵尸车”侵占公共资源,呼吁加强常态化管理》上作出重要批示。为切实改善小区居住环境,为全体业主营造舒适、洁净、有序、安全的生活环境,本着以问题为导向的基本原则,以业主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标准,决定在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开展“四清一修”专项整治行动,并推进建立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四清一修”专项整治行动和长效机制建设
“四清一修”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中心工作,是《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的法定责任,也是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依据《合同法》约定的法定义务。各区县(市)、开发园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扬争的精神、抢的态度、拼的干劲,切实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约开展“四清一修”专项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和优势,推动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的“四清一修”共建共享、共治共管。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增强契约意识和闻错即改的责任和担当,遵循服务行业的基本规律和基本要求,做到主动服务、优质服务、贴心服务,确保服务赢民心,服务暖民心。要注重“四清一修”的常态化和经常化,通过“四清一修”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一手抓专项整治行动,一手抓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防止,确保整治效果广惠民,机制建设可持续。
二、开展“四清一修”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四清一修”专项整治行动的主题为“我参与我行动我受益”,范围为全市物业管理区域,时间自3月5日开始至3月底。要按照“群众的事群众商量着办、群众的事群众参与着办”的总体要求,做到群众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有所盼我有所为。同时,根据“四清一修”整治的情况和效果,各区县(市)、开发园区要随机安排对每个物业管理区域不少于2次的“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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