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市安质总站(建管处):
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目标,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我市建设系统数据共享,减轻企业信息重复录入负担,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系统”)与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已完成数据对接。新版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原市系统的企业、人员、项目和信用评价信息等相关数据均已导入新系统,为确保新系统顺利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新系统的企业、人员、项目信息与省平台同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注册地在宁波市的企业、人员和项目相关信息均在新系统中录入审核,并通过新系统向省系统推送。自2018年2月1日起宁波市企业通过省平台申报企业、人员、新工程项目申报及相应的管理部门审核权限关闭,保留查询功能。宁波市外项目、市内轨道交通项目施工许可、招标代理业绩、企业代表工程、技术负责人业绩采集、省标化(钱江杯)仍使用省平台申报。
(二)原市系统企业、人员、项目信息导入到新系统。其中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包括从业单位、基本信息、证书信息)以省平台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原市系统和省平台均审核通过的企业、人员信息(从业单位不一致的除外),新系统也显示审核通过。
(三)省平台中2015年7月15日以后的项目将导入至新系统,其中未竣工项目的人员变更、竣工验收等手续将在新系统中办理。
二、登录方式
(一)企业用户登录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首页(www.nbecw.com.cn),进入“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企业版)”,也可登录网址http://115.238.132.42:8000。
(二)管理部门用户使用政务内网登录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首页(www.nbecw.com.cn),进入“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管理版)”,也可登录网址:http://10.19.93.245。
(三)原市系统企业帐号将统一导入到新系统。企业可直接登录,新企业(新进甬企业)可持营业执照向本市各区县(市)、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帐号。
三、录入审核流程
(一)本市企业在新系统录入相关信息、上传附件后报工商注册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新申报资质企业需填报企业和人员相关信息、上传附件,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资质。
(二)本市企业新增人员需进行身份证实名认证,录入基本信息,人员证书信息(包括注册证书、浙江省核发的岗位证书、技工证书)直接从省平台同步,企业补充相关证书扫描件、照片、签名等图片附件,报工商注册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其他证书(职称、省外核发的岗位证书、技工证书)需企业自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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