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219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的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房屋征收计划项目分为计划项目和储备项目,计划项目可直接启动实施,储备项目须经各区县(市)政府向我委备案转为计划项目后实施。今年征收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作调整。已纳入往年征收计划且作出征收决定的项目不再纳入本年度征收计划,已纳入往年征收计划准备启动实施但未作出征收决定的项目需重新上报。
二、各区县(市)要提前部署落实2018年度房屋征收计划的编制上报工作,加强与市棚改办、土地储备中心、城投公司、市政前期办、轨道交通指挥部、东部新城建设指挥部、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公司等有关单位沟通衔接,尽快梳理确定2018年计划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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