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表彰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决定开展2017年度宁波市“纳税50强”企业推荐工作,入选企业将由市政府进行通报表彰,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推荐上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在2017年纳税年度(2016年12月—2017年11月)中,实际上缴税金5000万元以上(国税和地税之和)、注册在当地的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企业集团),均作为推荐对象。企业实际上缴税金含水利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以及非建筑业、房地产业收入所上缴的税金,不包括关税和代扣代缴税金,在宁波大市范围以外所上缴的税金一律不计。
二、纳税确认
推荐对象为单一独立核算企业的,按附件1要求填报《“纳税50强”企业推荐表——单一企业表》,所填报的上缴国税、地税金额,须经所在区县(市)国税局、地税局核实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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