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招办、建管处、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建筑业企业的监督管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差异化管理制度,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市县两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稽查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有关情况,依据我委《宁波市建筑工程重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7〕323号),经工作例会研究决定,将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华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9家施工、监理、设备租赁、设备检测企业列入2016年第一季度重点监管名单(见附件)。
请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安质总站对被列入重点监管的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同时,请将此文件转发至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以及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附件:2016年第一季度质量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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