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建筑业企业的监督管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差异化管理制度,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市县两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稽查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有关情况,依据我委《宁波市建筑工程重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7〕323号),经工作例会研究决定,将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慈溪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翌高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等33家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安装)企业列入2016年第三季度重点监管名单(见附件)。
请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安质总站(建管处)对被列入重点监管的施工、监理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约谈记录报我委质安处。同时,请将此文件转发至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以及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附件:2016年第三季度质量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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