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发〔2001〕82号)及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建〔2007〕106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委及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宁波盛世永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92家企业符合资质标准,宁波华高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符合资质延续标准要求,宁波宇丰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请资质注销,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同时对鄞州区、慈溪市、余姚市扩权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的24家企业名单一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同意宁波中壹建设有限公司主项资质变更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原主项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变更为增项资质;同意宁波广慈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主项资质变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原主项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变更为增项资质。
请有关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文件公布之日起10日内到市建筑业协会办理资质证书打印事宜。根据省厅文件,每季度第二个月的15-20日省厅受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请尚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我委受理时间为每季度第一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抓紧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新成立企业应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企业基本信息方可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应及时到注册地统计部门办理建筑业企业统计备案相关手续。
附件:2014年第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延续、注销)名单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2月13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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