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招办、建管处、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建筑业企业的监督管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差异化管理制度,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市县两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稽查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有关情况,依据我委《宁波市建筑工程重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7〕323号),经工作例会研究决定,将余姚市众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施工企业、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监理企业列入2015年第一季度重点监管名单(见附件);其中:中慈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诚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其所施工或监理的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故今年第一季度继续对其实施重点监管。
请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安质总站对被列入重点监管的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约谈记录报我委质安处。同时,请将此文件转发至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以及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附件:2015年第一季度质量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2月10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住建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zhujianwei/20180913/2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