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甬党发〔2014〕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根据省建设厅《浙江省建筑施工较大以上事故防控专项行动暨新型支模架承重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防范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建安办〔2014〕12号)和市安委办《宁波市预防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甬安委办〔2014〕40号)要求,结合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状及本年度工作部署,我委制定了《宁波市建筑施工较大以上事故防控专项行动暨新型支模架承重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防范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7月28日
宁波市建筑施工较大以上事故防控专项行动暨新型支模架承重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防范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住建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zhujianwei/20180913/17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