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及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建〔2007〕106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委及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宁波市北仑龙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符合资质标准,宁波市成铭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符合资质延续标准要求,宁波华伟建设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增项资质注销,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同时对余姚市、鄞州区扩权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的10家企业名单一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有关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文件公布之日起10日内到市建筑业协会办理资质证书打印事宜。根据省厅文件,每季度第二个月的15-20日省厅受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请尚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按规定程序抓紧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新成立企业应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企业基本信息方可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应及时到注册地统计部门办理建筑业企业统计备案相关手续。
附件:2014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延续、注销)名单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4月8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住建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zhujianwei/20180913/1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