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朗读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市场函〔2023〕24号)要求,定于2023年11月至12月举行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
(一)提交报名信息
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14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s://mr.mct.gov.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有效期须涵盖考试日期)、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二)报名信息审核
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21日17:00,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交费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交费,截止时间为 2023年8月28日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2023年11月20日9:00 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初试考生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加试考生(已经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需转换其他语种的考生)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下载。
(二)考试方式
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现场考试(面试)采取室内模拟考试方式进行。全省设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10个笔试考点,现场考试(面试)除上述10个笔试考点外,增设丽水考点,合计11个考点,考生就近选择上述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1.笔试: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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