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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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东钱湖经济旅游与湖区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和《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就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列入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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