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补助的公示
朗读
根据《宁波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甬文广旅发〔2022〕4号)和《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宁波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补助的通知》(甬文广旅发〔2022〕31号)规定,经审核,以下文旅消费集聚区符合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5月30日至6月6日。
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0574-89181332
2022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补助表
单位:万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wenhuaguangdianxinwenchubanju/20220601/4331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