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海曙区集士港镇深溪村等53个村为浙江省3A级景区村庄公示
朗读
根据《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细则》有关要求,经村庄申报、所在区(市)县文化旅游部门初评推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及综合考评,认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深溪村等53个村庄已达到浙江省3A级景区村庄标准要求,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如果您对上述3A级景区村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有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8日,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电 话:0574-89186969,传真:0574-89186957
E-mail:309140765@qq.com
地 址:宁波宁东路835号B座652室,邮编:315040
附件:
拟认定3A级景区村庄名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wenhuaguangdianxinwenchubanju/20191204/26201.html